← 裁罰雷達

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

16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8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9條(2次)、勞基法第39條(2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4/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4年府勞檢字1140038406號
50,000 元
2025/04/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4年府勞檢字11400384061號
50,000 元
2024/08/14
嘉義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府社勞字 第1131550539號
50,000 元
2024/08/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南市勞安字 第1130885519號
50,000 元
2024/05/06
新竹縣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3年府勞資字1133931002號
20,000 元
2023/09/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5條
雇主使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給與至少30分鐘之休息,且無本法第35條但書情形
112年府勞檢字1120198726號
20,000 元
2022/08/19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434002號
48,000 元
2022/08/19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434001號
48,000 元
2022/08/19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43400號
144,000 元
2019/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7311號
— 元
2019/08/08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北市勞動字第10860100191號
— 元
2019/05/05
新竹縣
勞基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資字1070020914號
— 元
2019/05/05
新竹縣
勞基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資字1070081261號
— 元
2018/08/01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4511號
— 元
2018/07/09
宜蘭縣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給付
府勞資字第1070070823號
— 元
2017/11/0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6360031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