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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4條第1項(4次)、勞基法第39條(3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19/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7211號
— 元
2018/06/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108號
— 元
2018/02/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6年府勞檢字10602952631號
— 元
2018/02/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6年府勞檢字1060304202號
— 元
2017/11/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6年府勞檢字1060219280號
— 元
2017/11/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6年府勞檢字1060227149號
— 元
2017/11/0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636003200號
— 元
2017/10/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13條
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06年府勞檢字1060181227號
— 元
2017/09/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府勞條字第1060830317號
— 元
2017/07/0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31300號
— 元
2017/05/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府勞條字第1060401758號
— 元
2017/01/24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高市勞條字第10539617400號
— 元
2016/12/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5年府勞檢字1050277017號
— 元
2016/12/10
基隆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標準加給工資
基府社關罰貳1050250127
— 元
2016/09/10
基隆市
勞基法第39條
休假日工資未依規定標準加給
基府社關罰貳1050235558
— 元
2016/06/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5年府勞條字1050114416號
— 元
2016/05/2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北市勞動字第10530243900號
— 元
2015/12/14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府勞動字第10435073100號
— 元
2015/10/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
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勞動字第10433573000號
— 元
2014/04/0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動字第103301813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