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中壢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2項(3次)、勞基法第35條(2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1/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5條
雇主使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與至少30分鐘之休息,且無本法第三十五條但書情形
113年府勞條字1130327379號
20,000 元
2024/02/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2年府勞條字1120350736號
20,000 元
2020/02/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檢字1080316111號
— 元
2020/02/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5條
連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108年府勞檢字10803161111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條字1070257463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