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林園郵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愛與關懷教育發展協會辦理)
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3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40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5/11/07 高雄市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40條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停止假期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及補休。 高市勞條字第11438757400號 |
230,000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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