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張政源)
6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4條第2項;勞基法第35條(1次)、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勞基法第34條第2項;勞基法第35條(1次)、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32條第4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1/09/10 基隆市 |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未至少有連續8小時之休息時間。 基府社關罰貳1090258654 |
80,000 元 |
| 2020/11/10 基隆市 |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勞基法第35條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 基府社關罰貳 1090217216B |
— 元 |
| 2020/10/10 基隆市 |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休息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基府社關罰貳1090240044 |
60,000 元 |
| 2020/01/10 基隆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勞基法第34條第2項;勞基法第35條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未至少有連續8小時之休息時間;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 基府社關罰貳1080271746 |
— 元 |
| 2019/12/10 基隆市 |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32條第4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使勞工於突發事件出勤後,未依規定於事後補給勞工適當之休息。 基府社關罰貳1080214158 |
— 元 |
| 2019/03/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勞檢字第1080146336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