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佑康股份有限公司

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7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70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5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2/06/02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70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5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未將勞工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北市勞動字第11160042261號
170,000 元
2016/03/24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北市勞動字第104396419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