佶星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7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16/04/30 連江縣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勞工於國定休假日(2月6日至2月14日)期間工作,雇主未依規定給予工資加倍發給或補休。 連民社字第1050015190號 |
— 元 |
| 2016/04/30 連江縣 |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105年2月份農曆春節(2月6日至2月14日)為國定休假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惟勞工於2月6日、2月7日、2月9日、2月10日、2月11日有出勤工作之情形。 連民社字第1050015190號 |
— 元 |
| 2016/04/30 連江縣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勞工於105年2月1日至2月7日出勤工作,連續工作7日,雇主未給予勞工例假 連民社字第1050015190號 |
— 元 |
| 2016/04/30 連江縣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勞工延長工時,雇主未給予加班費。 連民社字第1050015190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