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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17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7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4條(3次)、勞動基準法第35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2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2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4/21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37901號
80,000 元
2025/04/21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3790號
80,000 元
2025/04/21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37903號
80,000 元
2025/04/21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37902號
50,000 元
2024/06/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南市勞安字第1130688217號
40,000 元
2023/10/20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711722號
150,000 元
2023/10/20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711721號
40,000 元
2023/10/20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71172號
80,000 元
2023/07/01
嘉義縣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年度終結時給予特休未休工資。
府勞資字第1120155642號
20,000 元
2020/11/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960442071號
100,000 元
2019/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6481號
— 元
2019/09/09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08年府勞條字1080161454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244566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給付勞工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2445661號
— 元
2018/09/10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高市勞條字第10735186900號
— 元
2018/02/27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高市勞條字第10638760400號
— 元
2017/12/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06年府勞條字1060226091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