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保證責任雲林縣東明合作農場

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1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4/12/02
雲林縣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依規定給付勞工特別休假未休工資。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30595號
110,000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