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鯕股份有限公司
9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50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3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5/02/01 嘉義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之工作時間,一日不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府勞資字第11400072222號 |
50,000 元 |
| 2025/02/01 嘉義縣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每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之時間至分鐘為止。 府勞資字第11400072221號 |
20,000 元 |
| 2025/02/01 嘉義縣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長工時之工資。 府勞資字第1140007222號 |
50,000 元 |
| 2024/12/20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61126號 |
40,000 元 |
| 2024/12/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北市勞動字第11360894171號 |
20,000 元 |
| 2021/02/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960781491號 |
220,000 元 |
| 2020/08/24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96591號 |
50,000 元 |
| 2020/08/24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9659號 |
50,000 元 |
| 2016/02/23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70條 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未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北市勞動字第10436292600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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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