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9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7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2次)、勞基法第30條第6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5/08/06 產業園區管理局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使勞工1個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46小時以上 經園環安字第1140105446號 |
200,000 元 |
| 2024/08/05 產業園區管理局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未依規定給付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費 經園環安字第1130106071號 |
100,000 元 |
| 2023/06/05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1個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46小時 經加四勞字第1120102867號 |
100,000 元 |
| 2023/01/05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 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46小時 經加四勞字第1110106281號 |
150,000 元 |
| 2022/06/02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經加四勞字第1110102583號函 |
100,000 元 |
| 2022/04/01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 使勞工1個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46小時 經加四勞字第1110101313號函 |
50,000 元 |
| 2020/07/03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經加四勞字第1090103175號 |
50,000 元 |
| 2019/11/04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經加四勞字第1080105772號 |
— 元 |
| 2019/08/05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經加四勞字第1080104059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