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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斯登商量子安全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7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5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4/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4931號
20,000 元
2024/11/04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將勞工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9931號
110,000 元
2024/08/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6801號
20,000 元
2023/09/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府勞動字第11260093241號
20,000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