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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1/09/10 苗栗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實施彈性工時未依法給予例假及休息日。 府勞資字第1100162364號 |
40,000 元 |
| 2018/11/21 苗栗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 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府勞資字第1070209729號 |
— 元 |
| 2017/04/05 苗栗縣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府勞資字第1060053390號 |
— 元 |
| 2017/02/05 苗栗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 府勞資字第1060002748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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