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北部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10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3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4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0條第6項(1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6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號
5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1號
5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2號
2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3號
5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4號
5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
雇主未依規定給予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勞工之特別休假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5號
2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8條第5項
雇主未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本法第23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或未每年定期將上述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6號
2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47817號
5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1978號
20,000 元
2025/09/05
桃園市
勞基法第23條第2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或未保存勞工工資清冊5年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19781號
20,000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