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見築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6/01/13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勞工職災醫療中不能工作,未按原領工資補償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6984號 |
150,000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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