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昌華嘉供應鏈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2項(3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6/02/15 苗栗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每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府勞資字第1150025076號 |
20,000 元 |
| 2020/05/10 苗栗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府勞資字第1090073667號 |
— 元 |
| 2020/01/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8年府勞條字1080295716號 |
— 元 |
| 2016/11/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未依法定程序延長工作時間 105年府勞檢字1050258215號 |
— 元 |
| 2016/09/10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5年府勞檢字 1050191036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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