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4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2/08/10
南投縣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社勞資字第1110192721號
50,000 元
2019/01/05
新竹縣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
107年府勞資字1070176275號
— 元
2018/11/08
南投縣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府社勞資字第1070254123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