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6/05/05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5年府勞資字1153931948號 |
20,000 元 |
| 2020/06/12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南環字第1090010051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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