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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麥德美股份有限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6/05/05
新竹縣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15年府勞資字1153931997號
20,000 元
2020/03/05
新竹縣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資字1083915374號
— 元
2018/11/05
新竹縣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計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
107年府勞資字1070006730號
— 元
2017/06/05
新竹縣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
106年府勞資字1060040446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