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麥德美股份有限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6/05/05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15年府勞資字1153931997號 |
20,000 元 |
| 2020/03/05 新竹縣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資字1083915374號 |
— 元 |
| 2018/11/05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計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 107年府勞資字1070006730號 |
— 元 |
| 2017/06/05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 106年府勞資字1060040446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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