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維那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基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3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30條第6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3/05/04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2年府勞檢字1120082772號 |
20,000 元 |
| 2022/07/26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1日工時超過12小時; 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南環字第1110011375號 |
40,000 元 |
| 2019/06/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號 |
— 元 |
| 2019/06/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1號 |
— 元 |
| 2019/06/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2號 |
— 元 |
| 2019/06/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第2項 實施變形工時未依規定排定例假及休息日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3號 |
— 元 |
| 2018/10/03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9811號 |
— 元 |
| 2018/09/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6082號 |
— 元 |
| 2017/06/19 高雄市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高市勞條字第10631794200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