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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維那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基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3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30條第6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3/05/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2年府勞檢字1120082772號
20,000 元
2022/07/26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1日工時超過12小時; 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南環字第1110011375號
40,000 元
2019/06/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號
— 元
2019/06/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1號
— 元
2019/06/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2號
— 元
2019/06/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第2項
實施變形工時未依規定排定例假及休息日
108年府勞檢字10800773833號
— 元
2018/10/0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9811號
— 元
2018/09/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6082號
— 元
2017/06/19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高市勞條字第106317942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