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清彥即懷寧醫院
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8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6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23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2/08/02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11年府勞檢字1110164750號 |
20,000 元 |
| 2022/08/02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1年府勞檢字11101647501號 |
20,000 元 |
| 2022/01/07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第2項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110年府勞條字1100273968號 |
20,000 元 |
| 2021/06/04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110年府勞檢字1100102950號 |
20,000 元 |
| 2018/08/07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雇主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135907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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