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新事業有限公司
1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4條(3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8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5/10/24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264號 |
40,000 元 |
| 2024/10/18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6933號 |
80,000 元 |
| 2023/08/18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552772號 |
40,000 元 |
| 2022/10/21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552771號 |
40,000 元 |
| 2022/10/21 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未達基本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55277號 |
40,000 元 |
| 2019/10/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5331號 |
— 元 |
| 2018/10/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檢字第 1070930151號 |
— 元 |
| 2018/05/07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9000號 |
— 元 |
| 2017/06/09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633406200號 |
— 元 |
| 2017/04/18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630201400號 |
— 元 |
| 2016/10/31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535385800號 |
— 元 |
| 2016/08/30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530469600號 |
— 元 |
| 2016/04/2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531824100號 |
— 元 |
| 2015/12/14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府勞動字第10437918000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