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嘉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1次)、勞基法第30條第5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2/03/25
澎湖縣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延遲給付薪資
府社勞字第1111203236號
20,000 元
2019/03/12
澎湖縣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薪資未全額給付勞工;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
府社勞字第1080013021號
— 元
2015/11/01
嘉義縣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1.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府授社勞資字第1040174641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