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7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8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4/09/02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8條第2項 雇主未按月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113年府勞條字1130202250號 |
20,000 元 |
| 2022/10/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未依規定結算特別休假未休工資。 南市勞安字第1111228634號 |
40,000 元 |
| 2022/09/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南市勞安字 第1110962856號 |
20,000 元 |
| 2022/05/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南市勞安字第1110473772號 |
60,000 元 |
| 2020/07/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南市勞安字第1090633912號 |
— 元 |
| 2017/10/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條字第1060698274號 |
— 元 |
| 2016/09/10 台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條字第1050811416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