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59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17/08/08 高雄市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高市勞條字第10630805200號 |
— 元 |
| 2016/09/08 金門縣 |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府社勞字第1050067645號 |
— 元 |
| 2016/08/17 金門縣 |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府社勞字第1050060647號 |
— 元 |
| 2016/05/18 高雄市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高市勞條字第10532000300號 |
— 元 |
| 2015/09/21 高雄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高市勞條字第10435405300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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