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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桃園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9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4條第1項(2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43條(1次)、勞基法第39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4/08/02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160957號
50,000 元
2024/08/02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1609571號
20,000 元
2022/05/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1年府勞檢字11100627612號
20,000 元
2022/05/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1年府勞檢字11100627613號
50,000 元
2022/05/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43條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111年府勞檢字11100627614號
20,000 元
2019/09/09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檢字1080176136號
— 元
2019/09/09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8年府勞檢字10801761361號
— 元
2017/07/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7條
未依規定應放假之日給予休假
106年府勞檢字1060109544號
— 元
2017/03/13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5年府勞檢字1050314322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