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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7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43條(2次)、勞基法第38條第4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6/03/10 基隆市 |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基府社關罰貳1150207453 |
20,000 元 |
| 2026/01/13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7053號 |
110,000 元 |
| 2024/12/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3871號 |
20,000 元 |
| 2023/02/06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161182531號 |
20,000 元 |
| 2019/09/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35701號 |
— 元 |
| 2019/01/08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特別休 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285501號 |
— 元 |
| 2019/01/08 桃園市 |
勞基法第43條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 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2855011號 |
— 元 |
| 2018/10/03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7471號 |
— 元 |
| 2018/09/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依規定給付勞工 107年府勞檢字1070159306號 |
— 元 |
| 2018/09/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43條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593061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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