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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蓮消毒除蟲企業社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43條(1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2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36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0/05/10
花蓮縣
勞基法第43條
未有正當理由拒絕勞工請假,或未依該假別給付薪資
府社勞字第1090035895C號
— 元
2020/05/10
花蓮縣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一日超過12小時、一個月超過46小時
府社勞字第1090035895B號
— 元
2020/05/10
花蓮縣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經勞資會議同意
府社勞字第1090035895A號
— 元
2018/11/01
花蓮縣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所僱員工宋政霖於106年8月21日至106年9月2日連續上班13日。
府社勞字第1070190992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