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0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0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4次)、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5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6/01/02 宜蘭縣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法定上限 府勞資字第1140194993號 |
50,000 元 |
| 2022/02/07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北市勞動字第11060863571號 |
20,000 元 |
| 2022/01/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060258681號 |
90,000 元 |
| 2021/07/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字第11060039931號 |
300,000 元 |
| 2020/10/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960304981號 |
600,000 元 |
| 2020/01/03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字第10860729171號 |
— 元 |
| 2018/10/03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4431號 |
— 元 |
| 2016/09/30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535608200號 |
— 元 |
| 2015/10/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勞動字第10401250300號 |
— 元 |
| 2014/08/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勞動字第10331713900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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