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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2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9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4/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
北市勞資字第11360465441號
450,000 元
2023/11/0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
府勞資字第11260393411號
450,000 元
2022/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
北市勞資字第11160896361號
450,000 元
2021/12/0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
北市勞資字第11060177661號
450,000 元
2020/10/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
北市勞資字第10960724681號
450,000 元
2019/11/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在次年3月底前於專戶足額提撥退休金。
北市勞資字第10860743781號
— 元
2018/09/0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北市勞資字第10760415062號
— 元
2017/08/04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北市勞資字第10635096900號
— 元
2017/02/24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未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並足額提撥
北市勞資字第105365481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