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美食品行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19/03/12 澎湖縣 |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未召開勞資會議同意即使女性勞工於清晨6時前工作 府社勞字第10800130714號 |
— 元 |
| 2019/03/12 澎湖縣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 未給予勞工特別休假 府社勞字第10800130713號 |
— 元 |
| 2019/03/12 澎湖縣 |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 薪資清冊未保留5年 府社勞字第10800130712號 |
— 元 |
| 2019/03/12 澎湖縣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未達基本工資 府社勞字第10800130711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