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森智能減碳有限公司
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40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5/11/11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40條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補假休息,且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5126號 |
150,000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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