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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登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2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7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38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4/01/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南市勞安字第1121563940號
20,000 元
2019/1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6761號
— 元
2019/05/02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860095781號
— 元
2019/04/01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第10760409901號
— 元
2018/08/01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6771號
— 元
2018/06/08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高市勞條字第10731415900號
— 元
2018/05/04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高市勞條字第10631676500號
— 元
2017/06/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條字第1060406976號
— 元
2017/03/1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542857500號
— 元
2016/09/22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高市勞條字第10535084500號
— 元
2014/12/1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府勞動字第10335509000號
— 元
2014/02/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
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府勞動字第10236443100號
— 元
2013/07/30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動字第10232533600號
— 元
2012/11/30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府勞動字第101381130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