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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58,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2項(3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1次)、勞基法第36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1/12/17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42567號
120,000 元
2021/04/16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100051號
240,000 元
2021/04/16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10005號
48,000 元
2020/12/03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09年府勞檢字1090269164號
50,000 元
2019/03/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283629號
— 元
2018/01/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
106年府勞檢字1060272495號
— 元
2017/04/20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6年府勞檢字1060029310號
— 元
2016/12/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37條
未依規定應放假之日給予休假
105年府勞檢字1050296633號
— 元
2016/11/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未依法定程序延長工作時間
105年府勞檢字1050249487號
— 元
2016/11/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5年府勞檢字1050249970號
— 元
2016/05/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5年府勞條字1050079211號
— 元
2016/05/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105年府勞條字1050099856號
— 元
2016/03/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105年府勞條字1050026572號
— 元
2016/01/10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4年府勞條字104030324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