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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花東遊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8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8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1/08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
1130233578
20,000 元
2021/07/08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未每7日有2日之休息
府社勞字第1100085360E號
40,000 元
2021/07/08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府社勞字第1100085360D號
40,000 元
2021/07/08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府社勞字第1100085360C號
20,000 元
2021/07/08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社勞字第1100085360B號
40,000 元
2021/07/08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
府社勞字第1100085360A號
20,000 元
2020/01/05
花蓮縣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34條第2項;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未加給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輪班間隔休息時間未達11小時 未有每7日有2日之休息
府社勞字第1080269020A號 府社勞字第1080269020B號 府社勞字第1080269020C號
— 元
2017/03/01
花蓮縣
勞基法第36條
未依規定每7日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
府社勞字第1060023945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