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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746,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12/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南市勞安字第1141484188號
150,000 元
2025/02/14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69198號
50,000 元
2024/11/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南市勞安字第1132192599號
100,000 元
2024/06/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南市勞安字第1130689832號
100,000 元
2023/08/18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68561號
96,000 元
2023/05/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未依法令規定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逾法令上限;未依法令規定給付勞工國定假日出勤工資
南市勞安字第1120397080號
150,000 元
2022/12/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
未依規定計算給予勞工特休未休工資;未依規定計算給予勞工職業災害工資補償
南市勞安字第1111436224號
100,000 元
2019/07/12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南環字第1080015118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