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新城分公司
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勞基法第49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基法第37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17/03/01 花蓮縣 |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使勞工於正常工時外工作,未經工會同意。 府社勞字第1060009748號 |
— 元 |
| 2017/01/01 花蓮縣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勞基法第49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未經工會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府社勞字第1050232409A、B、C號 |
— 元 |
| 2016/05/01 花蓮縣 |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基法第37條 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未給予勞工休假 府社勞字第1050058431A、B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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