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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新城分公司

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2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勞基法第49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基法第37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17/03/01
花蓮縣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使勞工於正常工時外工作,未經工會同意。
府社勞字第1060009748號
— 元
2017/01/01
花蓮縣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勞基法第49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未經工會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府社勞字第1050232409A、B、C號
— 元
2016/05/01
花蓮縣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基法第37條
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未給予勞工休假
府社勞字第1050058431A、B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