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雷達

寶生股份有限公司

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38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55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0/10/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南市勞安字第1091036131號
20,000 元
2020/09/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55條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依規定給與退休金
南市勞安字第1090962843號
360,000 元
2016/01/19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北市勞動字第104393952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