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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3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4條第1項(6次)、勞基法第32條第2項(5次)、勞基法第49條第1項(4次)、勞基法第32條第1項(3次)、勞基法第70條(2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1/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3年府勞條字1130332444號
50,000 元
2025/01/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輪班更換班次未給予勞工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113年府勞條字11303324441號
20,000 元
2023/10/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2年府勞條字1120219989號
50,000 元
2023/01/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11年府勞條字1110326489號
50,000 元
2021/11/09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0年府勞條字1100248704號
150,000 元
2021/01/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59條第2款
勞工於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補償
109年府勞檢字1090298030號
20,000 元
2020/07/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3731號
— 元
2019/03/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1662號
— 元
2019/03/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16621號
— 元
2019/03/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16622號
— 元
2019/03/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
未依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16623號
— 元
2019/03/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70條
未依規定訂立工作規則或未將工作規則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或未將核備後之工作規則公開揭示之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16624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248023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
107年府勞檢字10702480231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檢字10702480232號
— 元
2018/12/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
未依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 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
107年府勞檢字10702480233號
— 元
2018/06/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70條
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開揭示
107年府勞檢字1070068516號
— 元
2018/04/02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4546號
— 元
2018/04/02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45461號
— 元
2018/04/02
桃園市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45462號
— 元
2018/04/02
桃園市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45463號
— 元
2018/01/08
桃園市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
106年府勞檢字1060275413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