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1次)、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2條第1項;勞基法第35條;勞基法第39條(1次)、勞基法第30條第6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1/05/05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雇主使勞工於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110年府勞資字1103930275號 |
160,000 元 |
| 2019/11/05 新竹縣 |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2條第1項;勞基法第35條;勞基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8年府勞資字1080052439號 |
— 元 |
| 2018/05/03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9631號 |
— 元 |
| 2016/05/05 新竹縣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105年府勞資字1050029854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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