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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1次)、勞動基準法第70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6/02/09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高市勞條字第11530627500號
40,000 元
2018/03/27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70條
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告揭示
高市勞條字第107304602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