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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0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5/02
澎湖縣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使勞工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超過12小時
府社勞字第1141205364號
50,000 元
2025/03/05
宜蘭縣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府勞資字第1130202664號
50,000 元
2020/04/01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861114971號
— 元
2019/10/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15411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