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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巍即汽車教授工作室

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0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9條(1次)、勞基法第43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4/05/01
桃園市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13年府勞檢字1130053855號
20,000 元
2024/05/01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0538551號
20,000 元
2024/05/01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0538552號
20,000 元
2024/05/01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0538553號
20,000 元
2024/05/01
桃園市
勞基法第43條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0538554號
20,000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