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楚瑜即詠甯企業社
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74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3/07/0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
勞動基準法第74條第2項 因勞工申訴,而予以不利之處分 竹環字第1120017205號 |
20,000 元 |
| 2023/03/0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竹環字第1120006278號 |
20,000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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