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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利合人力資源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3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9條(2次)、勞基法第21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8條第4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3/05/04
桃園市
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未達基本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61174號
20,000 元
2023/03/03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5120號
20,000 元
2023/03/03
桃園市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51201號
20,000 元
2022/04/0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160040361號
180,000 元
2021/07/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060247471號
40,000 元
2021/03/08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高市勞條字第10941956000號
60,000 元
2021/01/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09年府勞檢字1090279005號
20,000 元
2019/05/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08年府勞檢字1080060592號
— 元
2019/05/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8年108006字號
— 元
2018/09/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73580號
— 元
2017/01/06
桃園市
勞基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105年府勞檢字1050322673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