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合人力資源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1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36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39條(2次)、勞基法第21條第1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8條第4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3/05/04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未達基本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61174號 |
20,000 元 |
| 2023/03/03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5120號 |
20,000 元 |
| 2023/03/03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112年府勞檢字11200051201號 |
20,000 元 |
| 2022/04/06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160040361號 |
180,000 元 |
| 2021/07/05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060247471號 |
40,000 元 |
| 2021/03/08 高雄市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高市勞條字第10941956000號 |
60,000 元 |
| 2021/01/07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09年府勞檢字1090279005號 |
20,000 元 |
| 2019/05/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08年府勞檢字1080060592號 |
— 元 |
| 2019/05/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8年108006字號 |
— 元 |
| 2018/09/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73580號 |
— 元 |
| 2017/01/06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105年府勞檢字1050322673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