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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8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41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4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24條(2次)、勞基法第30條第6項(1次)、勞基法第24條第1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6/03/11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高市勞條字第11530947500號
100,000 元
2025/01/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13年府勞檢字1130334897號
20,000 元
2024/10/07
桃園市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13年府勞檢字1130224641號
50,000 元
2024/05/0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1360058741號
400,000 元
2024/04/08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360000351號
100,000 元
2023/04/10
台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南市勞安字第1120276160號
20,000 元
2021/03/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960792881號
620,000 元
2020/10/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字第10960303691號
100,000 元
2019/09/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北市勞動字第10860335271號
— 元
2019/06/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北市勞動字第10860095841號
— 元
2017/06/19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高市勞條字第10631676400號
— 元
2016/07/29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530415600號
— 元
2016/04/2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531898600號
— 元
2016/02/2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436321800號
— 元
2015/11/12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高市勞條字第10437431400號
— 元
2014/10/0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勞動字第10333703700號
— 元
2014/06/27
高雄市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高市勞條字第10332103500號
— 元
2013/03/31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府勞動字第10230214600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