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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0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5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2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1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6/07/10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新北府勞檢字第11545960972號
50,000 元
2026/07/10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新北府勞檢字第11545960971號
40,000 元
2026/07/10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新北府勞檢字第1154596097 號
40,000 元
2026/02/13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38391號
200,000 元
2022/02/07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1060862831號
200,000 元
2021/04/16
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11814號
300,000 元
2020/12/04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北市勞動字第10960675251號
720,000 元
2020/04/01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621號
— 元
2019/09/05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北市勞動字第10860498981號
— 元
2018/11/06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5591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