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錦營造有限公司
2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9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1次)、勞動基準法第36條(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2/07/15 台東縣 |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府社勞字第1110147754 號 |
90,000 元 |
| 2016/10/21 台東縣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府社勞字第1050208961號 |
—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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