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運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4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5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基法第7條(1次)、勞基法第23條第2項(1次)、勞基法第30條第5項(1次)、勞基法第59條第4款(1次)
裁罰公告明細
| 公告日 | 違反法條與內容 | 罰鍰 |
|---|---|---|
| 2024/01/08 桃園市 |
勞基法第7條 雇主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或未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登記必要所載事項,或未保管勞工名卡至勞工離職後5年 112年府勞檢字1120318686號 |
20,000 元 |
| 2024/01/08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3條第2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或未保存勞工工資清冊5年 112年府勞檢字11203186861號 |
20,000 元 |
| 2024/01/08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112年府勞檢字11203186862號 |
90,000 元 |
| 2024/01/08 桃園市 |
勞基法第59條第4款 勞工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死亡,雇主未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或未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112年府勞檢字11203186863號 |
20,000 元 |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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