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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40,000 元

常見違規: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3次)

裁罰公告明細
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
2025/07/01
台東縣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府社勞字第1140146495號
20,000 元
2024/01/04
台東縣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府社勞字第1130000527號
20,000 元
2019/08/07
台東縣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輪班間隔低於法定下限
府社勞字第1080163129號
— 元
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資料來源), 由本站整理呈現,僅陳述公告內容、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或來信本站更正。